第一条 为保障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安康计划——安康图书馆”项目科学规范实施,使社会各界的爱心真正惠泽贫困地区学生,进一步推进“安康计划”科学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安康图书馆”项目实施内容有:
(一)通过为贫困地区学校捐建图书、书架、课桌椅等设施,改善教学环境。
(二)通过开展儿童读书活动、成立安康图书馆专家顾问团、邀请国内知名文学作家、儿童教育家、心理学家等,为学生开展专家巡讲活动,指导学生如何读书、读好书。
第三条 中国儿基会设立“安康计划——安康图书馆”专项基金(以下简称基金),专项基金的全部捐款进入中国儿基会帐户,并设立专帐科目进行管理。
第四条 “安康图书馆”项目捐助标准:
(一)捐赠10万元,可为学校建立一所由捐资者命名的“安康图书馆”。配置有10000册图书、30组书架、1张大阅览桌、16把阅览椅。
(二)捐赠5万元,可以为学校建立一所由捐资者命名的“安康图书馆”。配置有5000册图书、16组书架、1张大阅览桌、16把阅览椅。
第五条 基金的组织形式
基金设立管理委员会,下设主任、副主任、执行委员等职务。管理委员会全权负责“基金”的领导工作,负责审批基金的管理办法、审批基金的项目建议计划、专项基金的发展规划等,听取项目实施、计划、评估、考察等情况的汇报,并提出指导性意见。
基金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是基金运作的日常办事机构。具体包括:执行管理委员会的决议;提交专项基金的项目建议计划;制定管理制度,规范基金运作;策划、实施相关的业务活动;开展宣传推广活动;建立业务数据库和档案;拟定筹资规划,公关协调,争取社会资金支持等。
第六条 基金实施流程
(一)申请流程
1、向基金管委会提交基金申请、项目方案、项目预算报告等文件(以下统称项目建议书)。
2、项目建议书获得基金管委会两名以上副主任委员签字认可后,由中国儿基会财务部拨付款项。
3、项目执行完毕,提交项目执行报告、项目决算书、发票凭证等;资料汇总至安康图书馆专项基金办公室和中国儿基会财务部存档备案。
4、基金实施的项目,当支出金额将超过项目建议书申请的费用总额时,应在支出前报基金管委会审批,批准后方可执行。
(二)审批流程
1、专项基金办公室申请的项目,由机构内部审核后,报基金管委会审批。经管委会半数以上成员签字认可后,由基金管委会副主任代表基金管委会共同签署审批意见。项目审批文件同时抄送专项基金办公室和儿基会财务部存档备案。
2、社会民间机构申请的项目,直接提交给专项基金办公室,由机构内部审核后,报基金管委会审批。经管委会半数以上成员签字认可后,由基金管委会副主任代表基金管委会共同签署审批意见。项目审批文件同时抄送专项基金办公室和中国儿基会财务部存档备案。
第七条 基金的监督与审计
“安康计划—安康图书馆”专项基金的资金运作坚持安全增值、专款专用、高效透明的原则,接受专业机构审计和社会监督,并定期向基金管委会、捐款者及社会各界公布。
未尽事宜在执行中逐步完善。